据新华社长沙9月20日消息: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对肆意中伤著名生物学家刘筠教授的平江县鱼类良种繁殖场职工高玉华一次性赔偿5万元的判决。
经法院查明,青鱼人工繁殖自行产卵受精研究是湖南省科委1982年下达、由高玉华和湖南师大生物系共同承担的科研项目,但高玉华为了窃到全部科研成果,竟然采取诽谤、诬蔑造谣中伤等卑劣手段,诋毁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师大生物系刘筠教授。自1988年以来,高玉华先后10次以“揭开刘筠伪科学面孔”、“致师大公开信”、“评刘筠之一,之二,之三,之四”等数万份诽谤材料分别向平江县、长沙市各水产系统、湖南师大下属单位,及全国部分地区知名专家、学者邮寄散发,致使刘教授身心健康遭到严重摧残。